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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紀委監(jiān)委通報3起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典型案例

來源:南粵清風網(wǎng)     日期:2021-08-23 16:00:00    

  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嚴明換屆紀律,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佛山市紀委監(jiān)委通報年查處的3起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典型案例。

  一、市政協(xié)原常委劉堅明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晉升問題。2015年,劉堅明在任市司法局局長期間,為下屬佛山監(jiān)獄原副監(jiān)獄長黃培旭(另案處理)在職務晉升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黃培旭賄款。劉堅明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2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8年3月,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二、市司法局原局長吳金寧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晉升、調(diào)整職務問題。2013年,吳金寧擔任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受社會老板戚某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戚某朋友(另案處理)職務晉升提供幫助,并多次收受戚某贈送的紅包禮金;受朋友冼某請托,為冼某親友(另案處理)在職務調(diào)整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冼某賄款。吳金寧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18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三、珠江商報社原工會主席蔣星亮等人在崗位競聘工作中誹謗候選人員問題。2017年8月,時任珠江商報社工會主席蔣星亮、綜合管理中心行政部副主任陳文中在沒有進一步求證有關(guān)事實,也未按照正常組織程序向上反映情況的前提下,兩次使用他人手機向傳媒集團領導發(fā)短信,匿名舉報候選人員馮某不符合競聘條件,并利用職務之便使自己成為候選人。經(jīng)傳媒集團查實并回復該舉報沒有事實依據(jù)后,陳文中仍歪曲事實真相,編造匿名舉報信誹謗馮某,并派發(fā)給報社部分領導和員工,對馮某造成名譽和精神傷害。2018年5月,蔣星亮、陳文中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

(佛山市紀委監(jiān)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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